在飆完『24個比利』時,真的覺得自己腦袋只是剩下混沌, 本書就像一份沈重的資料集,如同書本封底說的,是本紀實小說, 真實到讓我有點小錯愕...

為什麼用「飆」完呢?因為沒有真正看懂, 光是出現的那堆人名我就搞到灰煞煞,一邊往後翻,一邊往前查, 比準備課內的資料還頭痛...不得不佩服那些真正看完的讀者們。 

對於比利的案件,我想大家都能理解為什麼爭議性如此大,不諱言, 我也覺得判無罪是有所不公,但世上又有什麼是公平的呢? 因為他某一個(或某兩個)人格犯了罪,所以不能定罪, 因為其他人格是無辜的? 

本書實在太強調「比利」(我指的是所有人格)的無辜! 

雷根因為怕帳單付不出來,所以搶劫?阿達娜因為渴望愛, 所以強暴其他人?湯姆為了怕被裁員, 所以在別人電話裝電子竊聽器?其中還有一段(CH18-2) 比利和史迪一起住進湯貝芙的公寓時,賣假毒品謀取暴利, 這段根本沒有標明是哪一個人格做的,而當時的「比利」這個人格, 如果我沒看錯的話,他可是還在沈睡中!連「內在人格」 都大過小過不斷,更別提另外14個「惹人厭的人格」, 所以我實在不能苟同他的「無辜」。 

我同情比利的遭遇,也認同他應該要接受治療,將所有人格融合, 但是到底該如何做?當所有問題,媒體、政治角力、民眾、 醫院和法律都混在一起,這個抉擇確實困難!這時候, 公理正義根本不存在。
這是十多年前寫的一本書,我期盼比利享到應有的治療, 平等的對待,以及擁有更好的 人生。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dadunlibrary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